山西高河能源:获营改增"净收益"逾亿元
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本身并不在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范围内,但由于增值税“链条”的逐渐打通,工业企业成为营改增的“净受益者”。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国税局了解到,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工业企业受益颇多,特别是对煤炭、钢铁等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减税降负效应。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5月~12月,山西省重点工业企业通过营改增实现减税53.1亿元,约占全省营改增减税总额的2/3。其中,煤炭行业企业由于增加抵扣,实现减税10.6亿元。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河能源)便是充分享受这一改革红利的典型企业,据测算,自2016年5月~2017年1月,该公司通过营改增实现减负逾亿元。
据了解,高河能源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和销售。作为省内重点煤炭生产企业,高河能源于2016年6月收购了山西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高河井田30%采矿权,收购金额高达14.7亿元。根据营改增实施办法的规定,高河能源实现进项税额抵扣8805万元。此外,高河能源有井下建筑外包服务业务,可分别按建筑老项目3%简易计税抵扣600多万元,新项目11%抵扣700多万元,合计增加抵扣1300万元。由此,营改增后,高河能源增加进项税额抵扣1亿多元,实际税负降低2.4个百分点。
“在煤炭行业整体低迷的关键时期,营改增真是‘雪中送炭’!”高河能源财务部部长张光斗表示,营改增使企业现金流更加宽裕,减税资金基本都将用于矿井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保障等方面,企业转型发展动力更足。他同时表示,公司所在地的长治县国税局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专门成立工作小组,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营改增服务。“在国税局的帮助下,我们在执行营改增政策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张光斗说。
山西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3年逐步实施营改增以来,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全省原增值税纳税人不断从扩围行业增加抵扣,减税规模呈逐步扩大趋势,为传统工业企业减税降负、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山西资源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由此有了新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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