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通知
渝财会[2012]17号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216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我市首次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
(一)报名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申请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携带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表一份,个人证件:身份证、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4月27日;
3.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重庆市财政局119办公室;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范围:参考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大纲》等;
2.考试科目:会计实务;
3.考试题型:选择题、问答题;
4.考试方式:开卷笔答;
5.考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
6.考试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第三教学楼。
二、评审
1.申报条件
经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渝职改办〔2011〕216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可以递交申报材料,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2.申报时间:9月17日至9月28日递交申报材料。
3.申报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重庆市财政局119办公室。
4.答辩:凡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都要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评审费用
参照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收费标准渝价[2004]177号、渝价[2001]241号文件收费。
1.考试费用: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2.评审费用: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280元/人;
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方法,对加强正高级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市201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附件: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