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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第三季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驻鲁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山东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全省(不含青岛市)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

  二、 考试科目

  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根据新旧考试衔接办法规定,本季度考试分为五个类别:

  一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电算化;

  二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珠算;

  三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该类考生为已取得电算化证(有效电算化成绩)或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山东省珠算鉴定证书的考生;

  四类考生:电算化,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已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五类考生:珠算,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三、报名、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早上8点至30日晚上12点。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各考点计划报满为止。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8月10日——8月20日。

  (3)考试时间:2013年9月1日——10月10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日。

  四、报名办法

  自2013年7月起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统一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

  1、登录全省统一报名网站:山东会计信息网(),点击 “会计资格考试管理”的“网上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后接受用户协议。

  2、报考名额由各市财政局根据本辖区考点计算机总数和考试天数进行计算,统筹安排,上报各考点考试计划。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网站公布的任一考点,报考珠算的只能选择有珠算考试的考点。

  4、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和考试类别成功后,须在30分钟内通过网上银行系统一次性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名额自动退回。一旦交费成功不允许再对考试地点和科目进行修改。

  五、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输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打印准考证。如果考生发现准考证上信息有误,可在2013年8月10日——8月21日的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所选考点的所属市财政局进行更正,过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成绩查询、打印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统一确认,本季考试结束后10日内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和内部会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外网查询,考试通过的考生可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全省(不含青岛市)通用,考试通过人员办理会计资格证书须按照规定到所属地财政局审核有关资料,领取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规定,考务费为每科60元。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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