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须知
办理时限:2009年2月2日-5月底,过期不再受理。
办理规定:登录无锡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从业资格”栏目中“会计资格证书办理事项公示内容”查询详细要求(申请表格在“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下载)。合格人员不再印发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人须按要求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依照属地原则(即按单位所属辖区、企业单位按税收级次所属辖区,无单位者按身份证住址或暂住证住址所属辖区。具体划分规定详见《会计资格证书申请表》填表说明)到会计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 持证人员每年度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上岗从事会计工作的要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单位、学历、职称等变动的要及时办理调转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
无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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