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沧州市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7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⑸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请咨询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4天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名时间
(一)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河北财政信息网”(/)。考生登陆上述网站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交费。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不得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成绩。
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二)2016年10月15日之前未调入我市会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报考考生,于2016年11月23日—27日,持会计证、毕业证、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跨省)到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2017年4月10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二)2017年6月6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三)如需收费票据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领取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12月9日。
咨询电话:0317-2012545。
沧州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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