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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先进行现场拍照,然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无故不得离开考场。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暂离考场的,应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监考人员陪同下方可离开考场;

(三)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座位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置于桌面左上角或右上角,供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笔和不具备存储或者通讯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和其它电子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五)开考前5分钟,经监考人员提示,考生应根据系统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登录考试系统并等待考试。正式考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因考生个人原因输入信息不正确,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或者考试延迟的,责任自负;

(六)仅报考《会计基础》或者《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生,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同时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个科目的考生,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计时均以系统时间为准;

(七)考试结束时间已到但考生仍未交卷的,考试系统将在自动保存答题结果后强行退出,终止考试;

(八)考生应根据系统要求规范操作。因个人原因操作失误而影响考试成绩或者导致系统中断的,责任自负;

(九)考生交卷后,应有序离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草稿纸及考场的其他物品带出考场,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8:5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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